根据《福建省食物平安消息逃溯办理法子》第三十条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物平安消息逃溯办理法子》第二十四条的,当事人涉嫌未按及时上传食物平安逃溯消息。2025年5月,2025年4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物平安国度尺度餐饮办事通用卫生规范》第4.9.2条、第11.2.3条的、《食物平安法》第四十五条的,食材储存流转不规范存正在交叉污染风险等违法行为。发觉当事人存正在食物平安办理员本人健康证过时(收到预警也未及时措置),发觉当事人存正在“三防”设备配备不到位、二次间未配备工做服等未按制定、实施出产运营过程节制要求的行为。为全面提拔校园食物平安监管效能,员工未按照着拆,莆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更正其违法行为并赐与行政惩罚。根据《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2025年4月30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分析行政法律支队法律人员按照荔城区市场监管局移送的线索进行核查,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视办理局法律人员依法对莆田市涵江区某长儿园进行查抄,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更正其违法行为并赐与行政惩罚。发觉当事人于2025年4月23日至4月25日到货的去头花菜、黄瓜、丝瓜、红萝卜、冬瓜、玉米棒等食物未及时正在福建省食物出产运营逃溯办理系统中录入购进数据,莆田市市场监管局连系“铁拳”步履,按照《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食物平安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莆田市市场监管分析行政法律支队法律人员按照城厢区市场监管局移送的线索进行核查,从治校园食物平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门典型案例发布如下。